重要提示:违禁品与受限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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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违禁品与受限展品
我们在此提醒您,根据您的环球资源展合同条款,您需自行负责查看并核实,确保在展位内展示的每一件产品均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定,部分产品受到禁止、限制或严格监管。
例如,根据《火器及弹药条例》(第238章),未经适当许可,交易或持有武器或弹药(包括爆炸物、电击枪、胡椒喷雾及其他武器)均属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以罚款及/或监禁。在某些情况下,于公共场所携带刀具亦可能构成犯罪。如需将任何武器(或其部件)进口至香港,必须事先申请许可证。
此外,根据香港《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自2022年4月30日起,任何人不得进口、推广、制造、销售或为商业目的持有“替代吸烟产品”。这些产品包括电子烟设备(如“电子雾化器”或“雾化器”),即通过非直接点燃方式从任何物质中产生气雾并用于模仿传统吸烟的设备及其部件或配件,以及加热烟草制品和草本香烟。任何人若涉及上述与替代吸烟产品相关的行为,即构成犯罪,一经定罪,可能面临罚款及/或监禁。同时,《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明确规定,禁止在印刷出版物、公共场所或互联网上展示任何与吸烟或烟草相关的广告。任何直接或间接推广、鼓励使用吸烟产品或替代吸烟产品的广告均属违法。
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携带此类产品或任何其他违禁物品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违反香港法律的行为可能导致被捕并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以获取专业法律意见。
